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2020-10-15 领导讲话 1288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张X因保管不善,将沂房字第110230331号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。特此声明。 声明人:张X2017年3月22日 0